說明:
一、本校為加強與國內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之學術交流,特訂定「獎助國內大專生短期來校參與研究作業要點」(如附件)。
二、本要點計畫研究期間為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共計2個月,每月應至少來校不得低於15天,學生應於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提出書面研究報告,依期限內繳交研究成果報告者得支領研究獎助金,最高新臺幣2萬元整。
三、申請辦法:
(一)獎助國內大專生短期來校參與研究計畫申請書。
(二)學生歷年成績單、學生證、身分證及郵局存摺影本。
(三)本校指導教授同意書。
(四)合約書一式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