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重要通知】113學年度「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講座」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人應於113年4月1日前送申請案至所屬學院_請逕洽所屬 系 院 收件截止時間

  •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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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本校「講座設置辦法」第四條推薦人選(附件一),請各 推薦單位循程序辦理。

二、申請人請依「國立虎尾科技大學講座推薦表」(附件二)填 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檢附講座推薦案審查意見表(附件三)供參。

四、請學院及各系所依規定召開各級教評會審查會議,由學院 於113年4月30日前送推薦案至研發處彙辦。請各學院通知 獲院推薦教師另外寄送申請檔案至研發處承辦人信箱 (das@nf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