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 2026-03-03
  • 林邵儀
※同學如欲申請,請先與系上承辦及實習輔導老師確認該實習機會是否符合系上實習課程目標。
※研發處實習組僅協助公告,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謝謝!!


說明:
一、請各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符合前揭方案之學生,於填寫推薦表後由學校備文逕向各地方檢察署洽詢報名,報名期間自115年3月2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
二、檢附「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各地方檢察署執行大學校院學生參與成年觀護工作名額分配及電話一覽表」及「大學(學院)系所推薦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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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研究發展處 實習組 
辦事員:林邵儀 
電話:(05)631-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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